一、特色小镇
广西从2018年推出特色小镇建设项目。特色小镇建设的特色性主要表现为产业上坚持特色产业、旅游产业两大发展架构;功能上实现"生产"+"生活"+"生态",形成产城乡一体化功能聚集区;形态上具备独特的风格、风貌、风尚与风情;机制上是以政府为主导、以企业为主体、社会共同参与的创新模式。开展广西特色小镇培育工作,对于促进广西经济转型升级、新型城镇化建设,实施大县城和创新驱动战略,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增加有效投资和需求具有重要意义。
1.广西中国特色小镇共两批:其中2016年10月公布第一批共4个;2017年8月公布第二批共10个.
2.广西特色小镇共两批:其中2018年4月公布第一批共45个;2019年12月公布第二批共17个。
二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
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,是由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从2003年起共同组织评选的,保存文物特别丰富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、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和村。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第一批:2003年10月8日公布,共12个[1] ;第二批:2005年9月16日公布,共24个[2] ;第三批:2007年5月31日公布,共36个[3] ;第四批:2008年10月30日公布,共36个[4] ;第五批2010年07月22日公布,共61个[5] ;第六批:2014年3月10日公布,共107个。[6] 第七批:2018年12月12日公布。
1.广西中国历史文化名村:第三批2个;第四批1个;第五批1个;第六批5个;第七批10个。
2.广西中国历史文化名镇:第二批1个;第三批2个;第六批4个;第七批2个。
3.广西历史文化名村共三批:第一批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名单2010年12月公布,共12个;第二批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名单2013年7月公布,共16个;第三批自治区历史文化名村名单2016年12月公布,共23个。
4.广西历史文化名镇:第一批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名单2010年12月公布,共5个;第二批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名单2013年7月公布,共5个;第三批自治区历史文化名镇名单2016年12月公布,共6个。